家中被盗,嫌疑人居然是被害人微信群的朋友。10月30日上午,汉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件,被告人吴某某一审被以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零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该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被告人吴某通过“汉阴聊天”微信群,与家住汉阴县龙垭镇村民赵某某的妻子王某某认识,于2017年10月29日下午到赵某某家中玩,当晚留宿于赵某某家。次日凌晨6时被告人吴某某将赵某某家中卧室床头靠背下的2200元现金偷走后离开现场。2018年6月29日,被告人吴正林在山西省一铁矿矿区内被汉阴县公安局抓获归案。案发后,赃款2200元被追回退还被害人。
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正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盗得现金22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涉案赃款已追回退还失主,酌情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市民,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微信已逐渐成为市民生活交往必不可少的一种便利工具,然而,正是由于这种便利,使得市民朋友的交往圈子变得更大,人际关系也更加复杂,很多微信朋友可能只是聊过几次天而已,彼此并不相识,也并不了解,这就给别有用心之人留下了可趁之机,因此,广大市民朋友在使用微信时应定期对朋友圈进行清理,家人也应对微信朋友提高警惕,不要轻信,更不要引狼入室。华商记者 张建全 通讯员 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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