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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教育局出台文件 教师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时间:2018-11-13

  西部网宝鸡讯(记者 鲁鹏飞)近日,宝鸡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明确指出,要正确发挥家长在学生作业过程中的督促、支持与鼓励作用。教师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

  《通知》指出,教师布置作业要从全面发展的育人目标出发,科学合理设计和布置作业,要坚持“学生为本”,注重学生核心素养的养成。提倡研究作业的多样化,编制适合学生年龄特点、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不同形式的作业。学校和教师的作业评价要淡化学生之间的横向比较,充分发挥作业的诊断和改进功能。教师既要关注学生作业的结果,更要关注学生的作业态度、作业习惯和作业过程,发挥好作业多方面的教育功能,减轻因作业带来的过重课业负担。

  《通知》要求,作业布置要准确把握作业的性质和功能,根据学生状况编制作业,合理安排不同类型的作业,注重作业形式的多样化、个性化。寒暑假作业要注重学科的均衡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学科要布置综合性、探究性、参与性、操作性的作业,鼓励学生将所学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作业管理上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各学科作业管理,引导教师重视作业设计质量,规范教师布置作业的行为。教师要加强对课程标准和作业设计的研究,严格遵循课程标准,关注学生的核心素养、综合素质的养成,提高作业设计编制能力。

  积极推行“无作业日”。在小学正常上学期间,鼓励学校每周除双休日外,有一天不布置作业(或者语数外学科中有一科不布置作业)。在初中正常上学期间,鼓励学校每月除双休日外,有一天不布置作业(或者语数外等学科中有一科不布置作业)。利用“无作业日”,给学生提供自主学习、休息调整、发展特长、参与社会实践的时间和机会。

  “要正确发挥家长在学生作业过程中的督促、支持与鼓励作用。教师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通知》指出,要明确家长教育责任,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要重视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要通过社会宣传、家长学校等形式,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作业观,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

  各县区教育部门和中小学要加强对教师布置作业情况的考核。杜绝作业内容和形式“繁、难、偏、旧”,杜绝机械重复性作业,杜绝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杜绝过度要求家长参与学生作业的完成与批改,切实以学生为本,改进学生的学习成效,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编辑:刘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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