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下午,榆林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外宣办、市信用办联合举行榆林市2018年第四次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榆林市文明办、市安监局、市税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环保局、市工商局等单位依法公开发布了本单位本行业诚信“红黑榜”名单。
在新闻发布会上,榆林市文明办发布2018年上半年全市省级各类文明单位网络测评情况和32个被取消创建资格单位名单;榆林市安监局发布了2018年2家全市安全生产不良记录企业“黑名单”有关情况;榆林市税务局发布了2018年54家全市诚信纳税企业“红名单”和16家失信企业“黑名单”有关情况;榆林市法院发布了第十六批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涉及部分公职人员,涉及69案,106名自然人,法人组织7个,涉案标的86011.36万元;榆林市环保局发布了2018年榆林市开展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管理有关情况;榆林市工商局发布了2018年榆林市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及监管有关情况。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长、新闻发言人李江发言时表示,为了全力化解执行难问题。榆林中院与市文明办等34家单位签署了信用联合惩戒备忘录,全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限制,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另外,中院还通过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榆林日报”、“榆林电视台”、“榆林诚信网”、“榆林法院网”以及他各行业部门网站、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社会宣传媒介等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现已公布15批次3151名失信所被执行人。
“榆林中院已经将全市范围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录入榆林市社会信用体系服务平合,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安、工商、银行、不动产、航空、铁路等部门进行业务办理时,将被以上部门采取限制或禁止贷款、投资、办理信用卡,禁止出国、出境、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并不得在星级酒店食宿、旅游度假等惩戒措施。”李江表示,11月15日榆林中院将发布第十六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涉及部分公职人员,涉及69案,106名自然人,法人组织7个,涉案标的86011.36万元。
会议要求,新闻发布会后,各发布单位要按照陕西省信用信息公示有关规定,尽快将“红黑名单”信息录入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榆林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平台,并在信用中国(榆林)、榆林文明网等进行公示。
华商报记者 杨虎元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