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城区静宁南路综合改造工程是我市2018年度中心城区建设重点项目。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确保车辆、行人的安全、有序通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安康市城市容貌标准》等规定,特发布如下通告:
一、交通管制
2018年11月20日至2019年1月28日对巴山路与文昌路交汇十字至兴安东路与静宁南路交汇十字进行全封闭施工。封闭施工期间,禁止车辆、行人通行,途经静宁南路的车辆、行人请提前择路绕行。
二、市容管制
道路全段禁止摆摊设点、出店占道流动经营;严禁在店外吊挂堆放杂物货物;严禁乱拉乱挂、乱泼乱倒、乱扔垃圾;严禁在车行道和人行道停放各类车辆(含非机动车辆);严禁在街区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地面或其他设施上涂写、刻画、张贴、悬挂各种广告、宣传品、条幅;严禁在人行道摆放灯箱广告牌。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城管、住建、公安等部门将依法查处。对不服从管理或煽动闹事、暴力抗法,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2018年11月20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18年11月9日
编辑:王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