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上午,宝鸡市检察院通报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截至目前,宝鸡市检察院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8件9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7件78人;提起公诉4件35人,其中追诉1人;正在审查起诉3件44人。
提前介入案件 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宝鸡市两级检察院高度重视,均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副检察长任副组长,侦监、公诉、控申、刑事执行检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市检察机关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职能优势,采取多种形式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打击黑恶势力,形成打击合力。凤翔县检察院对董某某等人涉黑案,第一时间提前介入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并在介入中发现有遗漏的犯罪嫌疑人,成功追捕漏犯1名。金台区检察院在提前介入张某某等人涉黑案件中,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追诉犯罪嫌疑人1人、追加犯罪事实1笔。截至目前,全市共提前介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8件55人。有力打击了犯罪。此外,检察机关建立专业化办案机制,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员额检察官专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重点围绕黑恶势力组织发展、运行、活动的主要方式,以及犯罪嫌疑人在组织中的地位、作用和具体违法犯罪事实进行审查。
截至目前,全市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8件9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7件78人;提起公诉4件35人,其中追诉1人;正在审查起诉3件44人。在工作中,全市两级检察院
严厉打击 村霸、保护伞及软暴力等犯罪
下一阶段,全市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加大办案力度,聚焦黑恶势力犯罪,将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以及“软暴力”等犯罪,重拳出击、绝不姑息。同时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涉黑涉恶案件优先受理、及时分流,确保快捕快诉,持续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的惩处力度的同时,正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历史检验的铁案。
检察机关将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以及线索移送、情况反馈、案件通报等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对于发现的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及收受贿赂、渎职侵权等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加强对本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调研、分析和研判,对于新情况、新特点,及时总结上报、提出建议对策。注重队伍专业化建设,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特点,配强工作力量,突出专项业务培训,着力提升队伍扫黑除恶的能力。注重队伍管理和教育,坚持从严治检,教育干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严格依法履职。
华商报记者 杨宁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