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勉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被光荣地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荣誉称号,受到公安部隆重表彰。
据了解,近日公安部发布了关于表彰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的命令,共评选出100个“全国优秀公安局”,500个“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1100名“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并于5月19日在北京举行了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
而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单位、优秀民警评选活动每5年一次,本届,勉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是汉中公安队伍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公安集体。
勉县公安局巡警大队组建于2004年10月,2012年8月更名为勉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从2008年起,连续九年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一级巡特警大队”称号;2009年至2012年被授予全省“青年文明号”称号,2011年、2012年、2016年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大队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一名民警荣立“个人二等功”、两名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大队长黄小柱2015年度被评为全省优秀巡特警大队长,两名民警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公安机关优秀民警”。
华商记者周金柱 通讯员 谢亮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