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咸阳讯(记者王斌)以借钱为名,强行向中学生索要钱财,先后参与敲诈勒索15人次。日前,武功县法院公开宣判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首起涉恶案件,一支长期盘踞校园周边的恶势力团伙的3名成员被判刑。
经查,武功县男子尹某某高中退学后,经常以借钱为名强行向该县长宁中学在校学生索要钱财。2016年9月,尹某某多次以纠缠、强行索要的方式,敲诈一名学生500余元。2017年以后,尹某某为持续非法获取钱财,逐步发展为刑事犯罪,并笼络谷某甲、谷某乙等人,在长宁中学周边形成了以尹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采取殴打、威胁、恐吓等方式,先后抢劫长宁中学学生5人次、敲诈勒索15人次。
11月23日上午,法院公开宣判:以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尹某某等3名被告人7年3个月、5年3个月和两年有期徒刑。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