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县区层面落实,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对转办的群众投诉信访案件要立查立改,在查处中要把整改与追责并举,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汉中市委书记王建军就做好群众信访案件调查处理工作连续作出3次批示。11月22日下午,王建军再次深入南郑区检查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汉中市群众投诉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强调要强化责任意识,从速从严查办整改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回应群众生态环境利益的关切和需求。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开展“回头看”工作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把配合保障督察作为一项严肃政治任务,不等不靠,自查自纠,切实做到部署到位、整改到位、公开到位,对于转办的群众投诉举报案件迅速查处、立行立改,全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
压紧夯实责任,凝聚整改工作合力
市委、市政府及时成立配合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配合保障、群众信访件办理工作推进会议,强调要把抓好群众信访件办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夯实责任,主动把信访问题处理好、解决好。全市各级各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配合保障督察组工作,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信访案件,第一时间转办、第一时间现场核实、第一时间整改、第一时间回复、第一时间公开,严格现场核查、严格调查处理、严格督察督办、严格追责问责、严格审核把关,严防出现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等问题,确保每一件问题事实清楚、认定准确、措施具体、追责到位、群众满意。
从严督导把关,坚决整改处理到位
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群众信访案件办理标准,在信访案件查办过程中,坚决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社会不满意不放过”;对信访案件办理上报材料,坚决做到整改报告与治理现场相一致,实事求是反映整改情况,确保数据和内容真实可靠;及时公开案件查办结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切实把每一件信访问题办成铁案。
坚持把问题整改与督导追责统一起来,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追责问责力度,确保整改工作见到实效。11月22日下午,市委书记王建军到南郑区督导检查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办理工作情况,强调要狠抓整改,明确整改措施,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自本月16日起,市信访案件督办组由两名副组长带队,抽调6名业务骨干对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勉县等群众投诉举报问题集中县区的案件办理工作进行了现场核查检查,重点检查领导重视、安排部署、协调配合、执法办案、立行立改、跟踪督办、审核把关、限时报送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推动汉中市案件查办效率和质量提升。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对典型案件及时向纪委移送案件线索,既查事又查人,确保把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截至11月25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汉中市群众信访投诉举报环境案件98件,已办结70件,在汉中日报和市政府网站公示70件。累计问责46人,其中:约谈15人、行政警告1人、诫勉谈话23人、警示训诫2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提醒谈话3人。行政处罚9起、罚款133.46万元。
坚持举一反三,提升环保工作质量
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提升环保工作质量的重大契机,先后召开秦岭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暨当前环保工作部署会、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全面落实中省生态环境保护新部署新要求,举一反三抓整改,标本兼治促提升,以“一场首战、四场保卫战”为重点,推进生态环保工作上台阶增优势。巩固拓展秦岭专项整治成果,按照存量问题清零、增量问题遏制、常态长效监管的要求,加快生态修复,健全长效机制。
截至11月21日,475个问题已整治完成424个、占任务的89.3%。以冬防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治理为重点,接续打好蓝天、碧水、青山、净土四场保卫战,推动污染防治攻坚向持久纵深发展。截至11月25日,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7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居全省第三,汉江、嘉陵江出境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绿色循环、生态宜居发展理念已经成为全市干部群众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李奕慧田兰华/文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