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23时30分许,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江北派出所接110指令,在城区江北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现场当事人发生争执。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其中一人属于醉酒状态,遂将2名当事人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了解,当晚潘某某酒后搭乘陈某某驾驶的出租车,自江北进站路到晏台市场,到达目的地后双方因车费发生争执。陈某某要求潘某某下车,潘某某拒不下车并与陈某某发生撕扯,期间二人商议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在陈某某驾车前往江北派出所途中,潘某某2次抢夺陈某某驾驶的汽车方向盘,在第二次抢夺中,致出租车撞向路边停放的小轿车,造成出租车及路边停靠车辆不同程度损坏。待双方下车后,潘某某又对陈某某实施殴打。
经过讯问,潘某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且潘某某系犯罪前科人员,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目前,犯罪嫌疑人潘某某已被汉滨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华商记者 张建全 通讯员 韩工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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