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一老汉因牌友欠其15元赌资,索要未果而与牌友发生冲突,没想到造成对方轻伤一级的后果。经汉中市南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
2017年3月下旬的一天15时许,南郑一六旬老汉王某某在其家附近一家茶馆与他人玩牌,期间王某某向牌友李某某索要李某某打牌时欠其的15元钱,二人遂发生言语冲突,进而两人撕扯在一起,撕扯过程中,王某某用膝盖朝李某某胸部顶压两下,致李某某受伤。案发后,李某某经汉中市中心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李某某外伤致胸部损伤评定为轻伤一级。在审判阶段,王某某又给李某某赔偿经济损失1万余元,王某某对其因小失大的鲁莽行为追悔莫及。华商记者周金柱 通讯员 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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