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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发放补助、公款送礼...兴平通报3起违纪案件

时间:2018-12-20

  为了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近日,兴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兴平市马嵬中心小学在2015年至2017年间,每学期以校级春季运动会补助、少年宫活动补助、参加运动会补助、暑期加班补助、值班补助、考试补助等名目向教师违规发放补助费等,共计22837元。时任马嵬中心小学校长李维安受到警告处分。

  2、2018年3月,在兴平市丰仪镇开展的村级账务审计中发现,坡头村2016年到2017年公款购买茶叶共2750元问题,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坡头村党支部书记李宝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5年,兴平市西吴街道散区农业开发园区和渭北塬水上乐园开业庆典时,西吴豆马村村委会用公款送礼共计2300元,西吴豆马村村委会主任祁普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华商记者 王斌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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