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淳化警方多警联动,快速出击,迅速查处一起网络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12月15日下午,一段不实言论在淳化县部分微信群转发。淳化公安局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该信息后,迅速指派石桥派出所调查。经过调取监控、走访排查,很快锁定了散布谣言微信号的张某及其车辆,并将其及时控制。
经调查,张某12月15日在微信群编造不实言论,给广大群众带来了极大的心理恐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询问,张某对其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温馨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华商记者 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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