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房子去年卖给了别人,但是在今年给买方过户时,却被不动产登记中心告知无法办理过户手续。”2018年12月20日,宜川县居民王先生反映,自己将位于该县馨园小区的房子过户时遭拒。对此,相关部门回应称,该楼盘土地情况较为复杂,按照相关规定不能进行不动产登记。
犯难:持有房产证 房子却过不了户
王先生称,自己是2013年在位于宜川县城南门口馨园小区2号楼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总共花费了18.8万元,当时开发商明确告知房子是有房产证的,“2014年我们就住了进来,2015年房产证也顺利拿到手了”。
2017年,王先生有意将之前买的馨园小区的房子出售,最终和买主商定的成交价格为22万元。“买方先期支付了我12万元后,就搬进去住了,双方约定剩余的房款2018年结清。”然而,就在2018年12月王先生和买方一起去宜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却遭到了拒绝。
“工作人员告诉我,馨园小区的土地很复杂,牵扯到几宗集体土地,属于小产权房,按照相关规定,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王先生很疑惑,既然是小产权房,那为什么能顺利拿到房产证,为此他又到当地房管部门了解情况。“房管部分说相关手续已经移交到不动产中心,不归他们管了。”面对此情况,王先生哭笑不得,“现在我手里拿着的这个房产证,既无法过户也无法做抵押,成了一纸空文了”。王先生质疑,如果房子无法过户,买方就不会支付剩余的房款,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
“现在小区很多人想卖房子,但房产无法过户的话,房子也就贬值了。”该小区其他业主对此也表示担忧。华商报记者了解到,位于宜川县南门口的馨园小区共有三栋楼,1号楼属于高层,目前房产可以正常登记过户,存在问题的是2号楼和3号楼低层建筑,两栋楼共计104户,都面临着和王先生一样的情况。
回应:土地情况复杂 无法办理转移登记
12月20日,宜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应称,对于王先生反映的房产过户一事,工作人员现场查验资料后,当事人未能提供该房屋所属的土地证,或者提供土地权利人信息。
经该中心工作人员查验,该房屋所在楼盘压占土地为9个土地证,其中2个为宅基地使用证,1个为集体建设土地使用证,此套房屋所在楼盘的土地情况较为复杂,根据规定此房屋不符合转移登记条件,不能进行不动产登记,故不予受理该宗业务。
土地情况复杂的楼盘,为什么能成功办理出房产证?对此,宜川县房产局局长陈宏立表示,该楼盘当时提供的六证齐全,符合相关规定,所以才给办理了房产手续。“当时的用地手续并没有特别注明有集体土地,相关的情况需要到规划部门了解。”
律师: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屈建国认为,房产证是房屋的所有权证,证明了房主有自由处分房屋的权利,包括转让、买卖等。办理房产证,即代表该行政行为已作出,在没有明确撤销之前都是有效的,因此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当给当事人办理过户手续,其以土地情况复杂为由拒绝登记的说辞是不成立的。
至于楼盘所压占的土地问题,是行政部门前期的失职造成的,现在应当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来解决问题,同时启动监督程序,追究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屈律师表示,大产权和小产权价格差异较大,购房者不应该为职能部门的失职买单,如果不动产登记部门还是拒绝过户,当事人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华商记者 贺秋平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