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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某公司耀州境内非法倾倒液态污泥被罚80万

时间:2018-12-29

  近期,西安某污泥处理公司在耀州区实施跨区域非法倾倒污泥被环保部门依法处罚后,对行政处罚不服,将耀州区环保局作为被告向耀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是铜川市首例环境行政诉讼案。经审理,法院认为耀州区环保局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适当,依法驳回西安某污泥处理公司诉讼请求。

  据了解,此跨区域非法倾倒污泥案,是西安某污泥处理公司将西安市某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液态污泥,运输到孙塬镇孙塬村村民焦某某承包的果园地内,采用挖掘机挖土坑与黄土进行搅拌后,倾倒入无防渗漏措施的孙塬村西侧半截沟内,威胁区域水环境质量安全。耀州区环保局组成执法专案组多次实地走访调查,测量倾倒污泥量,并根据线索4次到西安、咸阳等地,约谈、询问事发单位当事人,经过缜密排查和深入取证,查明违法事实。

  耀州区环保局向西安某污泥处理公司依法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随后该公司要求举行听证会,听证会后,该公司接受处理,且足额缴纳80万元罚款。随后,耀州区环保局将该案案卷和查封扣押的5辆违法车辆全部移交公安机关,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审理此案的法官说,这是典型的污染企业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环保部门依法履行职能、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的实体性规定和程序性规定,履职过程中有效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此案法院判决依法支持了环保行政机关处罚环境违法行为,既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司法救济权,也体现了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在肯定行政机关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的同时,教育和促进企业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做好污染物排放控制,实现绿色发展,具有较好的推动和示范作用。

  据了解,该案件创造了耀州区环保执法“五个第一”。即:第一起对域外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案件,第一起实施听证的行政处罚案件,第一起单笔行政处罚金额最高的案件,第一起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第一起对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华商记者 袁小锋 实习记者 田怡心 通讯员 李妮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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