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陕西新闻

延安制定出台公安机关文明形象试行规范

时间:2019-01-02

  除紧急警务外,驾驶警车路遇警情、险情,或群众招手求助,应立即停车处警、排险、救助;着常服、执勤服时穿黑色皮鞋,皮鞋保持锃亮;服务岗位公安民警,应用语规范、语气谦和、表述准确、问有所答……

  为了加强队伍管理,严明队伍纪律,提升服务效能,塑造良好形象,近日,延安市公安局制定《延安市公安机关文明形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华商报记者注意到,该规范特别对于公安民警的着装、语言、言论等方面进行了非常具体细致的规范。

  着常服、执勤服时皮鞋要保持锃亮

  该《规范》共五章60条,在第二章分则中,对公安机关以及公安民警提出了学习、法纪、道德、保密、语言、言论、着装、环境和警车管理等9方面要求。

  其中,语言要求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安民警使用口头语言应采用文明礼貌用语,根据工作需要,准确选择语种,合理使用语气、控制语速、把握音量。民警在接警、窗口业务办理、接待外地人员时应使用普通话,其他工作、生活中提倡使用普通话;除交流对象听力障碍外,音量一般不高于背景噪音40分贝(经测试,音量高于背景噪音20-30分贝即可正常交谈)。

  第二十五条要求,服务岗位公安民警在工作中应用语规范、语气谦和、表述准确、问有所答、来有迎言、走有送语。

  在第七节着装要求中,民警着常服、执勤服时穿黑色皮鞋,皮鞋保持锃亮;着作训服时穿制式胶鞋,着警袜或深纯色袜子,女性公安民警着警裙时着肉色丝袜;,不系衬衣顶扣),鞋带盘系整齐。着警服时严禁出现饮酒,公共场合或执勤、巡逻期间吸烟,非工作需要进入娱乐场所等行为。

  非紧急警务驾驶警车 遇群众求助应立停

  在第八节警车管理第四十六条中规定,除处警、赶赴案发现场、追捕、押解、警卫等紧急警务外,驾驶警车路遇警情、险情,或群众招手求助,应立即停车处警、排险、救助;驾驶警车在辖区外路遇警情、险情或群众求助时,也应立即停车处置,同时与当地警方联系,待当地警方到达并交接后方可离开。

  此外,华商报记者注意到,《规范》还对于公安民警工作中常用文明用语、人民警察工作忌语也做出了十分具体的规范。比如,在工作中,严禁出现“他不在,明天再来”“我不知道!这事儿别问我”“警察又不是为你一个人服务的”等不文明语言。

  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陈卫星表示,《规范》从9个方面形成了66条刚性约束,详细回答了民警工作生活中,该干什么、怎么干、不能干什么等系列问题。在执行落实上,成立了延安市公安局纪律作风委员会,专门印制了《违反〈延安市公安机关文明形象规范〉行为整改通知单》,由督察部门或聘请特邀监督员、社会各界人士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检查落实。华商记者 贺秋平

编辑:华商报供稿

  • 上一篇:捐助米面油、资助贫困大学生……横山区一爱心企业捐赠84万元
  • 下一篇:去年7月至今 延安检察机关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3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