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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交警曝光12家道路交通事故高风险企业名单

时间:2019-01-08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为组织开展好道路交通管理“百日安全”行动,全力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行业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道路安全管理源头隐患,实现协同共治新格局。近日,榆林市交警支队将2018年在榆林市发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高风险的12家企业进行了曝光。

  具体名单如下:

  —— ——1—— ——

  ●涉事企业名称:清涧县利平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车辆使用性质:出租客运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2018年10月26日,刘*罡驾驶陕KT3395出租车在205省道清辛公路15Km处与右侧畜力车发生事故,致1人死亡。

  ●驾驶人责任及暴露问题:全部责任;观察不周、措施不当,违反右侧通行原则。

  —— ——2—— ——

  ●涉事企业名称:榆林绥德汽车站旅游出租公司

  ●车辆使用性质:出租客运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2018年9月30日,任*翔驾驶陕KT0624出租车在绥德县冯义路与三轮摩托车会车发生事故,致1人死亡、3人受伤。

  ●驾驶人责任及暴露问题:主要责任;机动车占道行驶。

  —— ——3—— ——

  ●涉事企业名称:绥德县利源旅游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车辆使用性质:出租客运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2018年5月3日,王*明驾陕KT4030出租小轿车在307国道855Km+300m处与二轮摩托车相撞、致2人死亡,两车受损。

  ●驾驶人责任及暴露问题:主要责任;机动车占道、超速行驶。

  —— ——4—— ——

  ●涉事企业名称:榆阳区育才幼儿园

  ●车辆使用性质:校车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2018年4月16日,张*驾驶陕K98682“宇通”牌大型专用校车行至榆林市尤家湾南路与上郡路路口实施左转弯时与行人相撞,致1人死亡。

  ●驾驶人责任及暴露问题:全部责任;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 ——5—— ——

  ●涉事企业名称:宁夏自治区吴忠市青铜峡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车辆使用性质:公路客运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2018年11月14日,王*清驾驶宁C25259号大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青银高速1285Km+800m处,因雨雪路滑,车辆侧滑撞于路右侧金属护栏后翻车,致该车乘员4人死亡,多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交通事故。

  ●驾驶人责任及暴露问题:全部责任;车辆性能不符GB7258,忽视警示提醒,未有效降低车速、监督系安全带,操作不当。

  —— ——6—— ——

  ●涉事企业名称:榆林双利安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车辆使用性质:货运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2018年9月14日,艾*驾驶陕KE3538/陕K666Z挂货车行驶至204省道98Km处,被一小车追尾发生三车相撞事故,致1人死亡,三车受损。

  ●驾驶人责任及暴露问题:主要责任;无证、逃逸。

  —— ——7—— ——

  ●涉事企业名称:榆林市昌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车辆使用性质:货运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2018年10月22日,薛*辉驾驶陕KB1995重型普通货车在210国道346Km+350m处与货车相撞,致1人死亡,两车受损。

  ●驾驶人责任及暴露问题:主要责任;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占道行驶。

  —— ——8—— ——

  ●涉事企业名称:榆林市昌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车辆使用性质:货运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2018年4月2日,白*忠驾驶陕KE0268货车沿204省道行驶至242Km+500m处与货车相撞,致2人死亡,两车受损。

  ●驾驶人责任及暴露问题:主要责任;无证、占道、超速行驶。

  —— ——9—— ——

  ●涉事企业名称:绥德县运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车辆使用性质:货运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2018年8月26日,王*华驾驶陕KC7672/陕K382V挂“红岩”牌重型半挂行驶至G307与贺纪路十字路口处,与轻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驾驶人责任及暴露问题:全部责任;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

  —— ——10—— ——

  ●涉事企业名称:陕西伟华集团有限公司

  ●车辆使用性质:货运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2018年10月1日,马*驾驶陕KE0044/陕K364H挂重型半挂车沿榆麻一级路由东向西行驶至13Km+500m处时,发生事故、致1行人死亡。

  ●驾驶人责任及暴露问题:全部责任;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未有效避让行人。

  —— ——11—— ——

  ●涉事企业名称:陕西伟华集团有限公司

  ●车辆使用性质:货运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2018年1月14日,马*伟驾驶陕KC0982重型普通货车,行驶至210国道347Km+400m处与一货车相撞,致1人死亡,两车受损。

  ●驾驶人责任及暴露问题:主要责任;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占道行驶。

  —— ——12—— ——

  ●涉事企业名称:神府经济开发区天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车辆使用性质:危险品运输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2018年3月6日,王*国驾驶陕KB4675/陕K065G挂号重型半挂车在神木市西柠路11Km+300m处,车辆发生故障,停车钻入车底部检查时,该车向西发生自滑将其碾压致亡。

  ●驾驶人责任及暴露问题:全部责任;车辆发生故障、违法停车、违反操作规程。华商报记者 李敏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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