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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男子为筹毒资盗窃手机 终落法网获刑领罚

时间:2019-01-15

  男子为购买毒品,窜入商户门店,趁人不备盗窃手机多部。近日,三原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王昭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罚金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7月11日,被告人王昭窜至三原县宴友思大街“老百姓大厨房”店内,趁机将放在吧台里的一部苹果6SPLUS手机盗走,后将该手机以240元价格卖给一个微信名叫“淡漠”的人,所得赃款用于购买毒品。经三原县发展和改革局鉴定:该被盗手机价值1500元;2018年8月14日,被告人王昭窜至三原县城关镇盐店街“天赐药店”,趁机盗走该店内一部灰色OPPOR9S手机。后又窜至政府街“千千时尚”店内,趁机盗走该店内的VIVOX21手机一部、香槟色手机一部。后被告人将以上三部手机以1200元的价格卖给微信名叫“淡漠”的人,所得赃款用于购买毒品。经三原县发展和改革局鉴定:被盗OPPOR9S手机价值1015元、被盗VIVOX21手机价值229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480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昭因吸毒而实施盗窃,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昭到案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均为化名)

  华商记者 王斌 通讯员 吕鑫 唐香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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