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一男子饭馆就餐过程中发现前台放有现金,遂起邪念行窃,终落网被罚。近日,三原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王力犯盗窃罪,单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8月14日,被告人王力来到三原县汽车站西边徐成经营的岐山面馆吃饭过程中,因自己手机没电便让老板徐成帮忙在前台充电,后因老板装换气扇,又让王力帮忙,该王在帮忙装换气扇过程中在前台找铁丝时发现前台底下一个鞋盒子里面放有现金,因周围有人,王力将盒子打开后又放回原位继续安装换气扇,后王力又坐在前台躺椅上一边玩手机一边打游戏,趁人不备,将鞋盒子里面的现金(经查为2900元)抓了一把装进口袋,十几分钟后,王力离开。案发后,被告人王力将2900元赃款已退还被害人徐成。到案后,被告人王力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王力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积极退回被盗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均为化名)
华商记者 王斌 通讯员 吕鑫 崔瑾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