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康铁路公安处洋县西站派出所接到一起冒领他人手机的报警,到案后,冒领男子被拘10日。
1月28日10时许,洋县西站派出所接到旅客苟某报警称,1月26日,苟某乘坐D1921次列车时,不慎将手机遗忘在列车上,后经与车站联系确认其手机已被客运员找到,并被告知要其次日(1月27日)前往洋县西站领取。
而当苟某前往洋县西站认领手机时,客运员告知其手机被其朋友领走。一头雾水的苟某便来到洋县西站派出所报案,所长李锋指定副所长蒋定宏和民警郭新奇立即开始着手调查。
苟某回忆称,自己手机遗失后,曾借用过一陌生男子手机与洋县西站联系过。民警随即开始调看洋县站的监控视频进行分析,并对车站周围村庄进行走访调查,最终锁定嫌疑人杨某。1月28日18时许,民警将冒领苟某手机的杨某(男,38岁,洋县籍)抓获,杨某对冒领手机一事供认不讳。
据杨某交待,事发当日,苟某借自己手机与车站联系后,自己在一旁听到了对话内容,随即见财起意,随后与车站联系自称是苟某朋友,受苟某委托到洋县西站代领手机。
目前,嫌疑人杨某因涉嫌诈骗,洋县西站派出所依法给予杨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华商记者 张映伟 通讯员 王彪 翟翊栋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