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加强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保证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的春节,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1月30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民行部联合县食药监局开展春节前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
检查组深入超市、药店、餐饮等场所开展监督检查,严防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
检查组对超市节前热销产品,肉类、副食品、蔬菜、水果等食品进行重点检查,并对药品采购渠道、保质期等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对餐饮的食物进货渠道、卫生及冷藏等情况进行了检查,进一步督促商家春节期间严防假冒伪劣的食品药品流入市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药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的春节。
华商记者 杨虎元 通讯员 张晶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