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晚,兴平市民杨先生与其他5人乘坐电梯,准备从1楼去往4楼的KTV,其间一人携带的氢气球发生爆炸产生明火,将电梯内的6个人全部烧伤。
疑为烟头引燃氢气球
“我弟弟当时应朋友邀请去这家KTV,从1楼与其他5名也要去KTV的乘客一起进入电梯,结果上到3楼时,氢气球就爆炸了,弟弟受伤较重。”2月19日,伤者杨先生的哥哥杨备战介绍。
19日,杨先生告诉记者,2月14日晚12时许,他接到朋友电话,邀请其前往市区一家KTV唱歌,“KTV在4楼,我在1楼等电梯时里面已经站了5个人,其中1人认识我,便让他一同上去。”杨先生介绍,当时电梯里面空间很狭窄,其中1人拿了一把氢气球,电梯行至3楼,突然“砰”的一声爆炸,紧接着就是一团明火,“明火持续时间只有几秒钟,我感觉脸上跟受伤一阵灼热,混乱中电梯便到了4楼。”随后,KTV工作人员见众人都有不同程度烧伤,遂赶紧拨打急救电话,6人被送往就近的兴平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据杨先生介绍,由于电梯内空间狭窄,氢气球紧挨着众人,当时隐约听到有按打火机的声音,怀疑是有人不慎将烟头碰到了氢气球进而发生爆炸。经诊断,6人中2名女性下巴、手臂有烧伤,伤势较轻,其余4名男子伤势较重,主要烧伤部位在面部和手臂上。杨先生的哥哥杨备战介绍,事发后,为给弟弟治病,家里已经花费了4万多元医药费,做完手术后,医院说还需要进一步治疗。
目前,兴平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已调取事发监控,正在对爆炸原因做进一步调查。
氢气已禁止填充气球
近年来,因氢气球爆炸致死致伤的悲剧时常见诸报端。据了解,氢气属于活性气体,由于氢气的燃点很低,具有易燃易爆性。理论上,氢气球遭遇明火甚至摩擦静电均有可能发生爆炸。
早在2006年,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施放气球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就要求以惰性气体取代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作为气球的填充物,同时严禁手持氢气球的施放活动。并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禁止灌充、施放氢气球及其升空物,严禁在各种场合灌充手持氢气球。
由于氦气是惰性气体,不易发生爆炸,相对安全,目前正规渠道的灌装气球多填充的是氦气。但由于氢气成本低,不少不良商贩依然使用氢气填充气球售卖,提醒市民尽量不要购买,以免发生危险。华商记者 王斌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