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柞水居民刘某到柞水县公安局反映:杏坪镇曹某父子2012年以来,多次向多名人员非法放高利贷,并通过向法院虚假诉讼的方式进行诈骗、敲诈勒索,致使多名受害人常年在外地躲债。
初查:手续没有任何纰漏
是受害人说谎,还是另有隐情?
柞水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在案件初查当中,发现受害人呈给专案组的是经过法院裁定的民事判决书,借贷过程合同条款约定清楚,款项来往照片为证,借款字据清楚明白,一切都是合规合矩,无不显示是一个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是受害人说谎,还是另有隐情?
专案组随即扩大了调查面,又核查了另一个借贷人,发现所调取的资料也是合乎法律规定,也是一个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法律手续完善,没有任何纰漏。
专案组民警仔细深入的与借贷人交流,发现借贷人陈述过程完全不是提取资料上所展现的事实。经过分析借贷人陈述与借贷资料,一个以曹某平为首,曹某宝、南某某为成员,专门瞄准涉世不深的青年为对象,以合法合同为外衣,以一角、贰角的高额利息非法放贷的团伙浮出水面。
作案50余起 非法获利200余万元
逼债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经过调查,曹某平三人自2012年以来,以采取开设赌场放账和非法放高利贷的方式向柞水县多名人员放款,借款时约定月利息为一毛五分钱,并当场扣除借款约定的还款期限一个月的利息,但在签订借条和制式借据上的月利率为千分之二十。贷款到期后,曹某平等人通过上门逼债、电话骚扰、单位闹事、非法拘禁为手段索取本息。当借贷人无法偿还时,曹某平等人利上加利重新逼迫借贷人写借据,然后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通过法院判决裁定拿回钱财。曹某平三人6年多时间,采取类似手法作案50余起,非法获利200余万元,受害人员达70余人,个别人员因还不起贷款外出躲债,有家不能归;有的家庭因高额利息,导致家庭破裂、妻离子散;有的人员为了短时间还款,铤而走险走上了犯罪道路。
为了查明案情,专案组大量走访受害群众,调取证人证言,在大量直接证据灭失的情况下,经过艰苦卓绝的工作,取得了关键性的证据,查明了曹美平等人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采取签订阴阳合同、制造虚假借据、提起虚假诉讼等手段,敲诈勒索、诈骗他人钱财50余起的犯罪事实。2018年12月,曹美平、曹某宝、南某某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赌博罪、非法经营罪等罪名移送柞水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华商记者程娟 通讯员 谭宏伟 党隆章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