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中警方成功破获2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两名嫌疑人被分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8年11月,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经侦大队工作中发现,汉中市某有色金属加工开发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国家税款。
经调查发现,嫌疑人杜某某(男,现年52岁,四川阆中人)于2015年10月与河南巩义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购买91.229吨铝锭为由,让该公司为其虚开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99万余元。
随后,杜某某使用虚开的增值税发票抵扣税款14万余元。2019年2月14日,警方将杜某某抓获归案,追缴税款14.4万元。
而2018年12月,公安汉台分局经侦大队再次接到线索称,汉中秦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国家税款。
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办案民警通过政策宣讲、引导感化,成功规劝犯罪嫌疑人江某(男,42岁,重庆人)于近日投案自首。
现已查明:江某2016年在汉中承包某处工程,为逃避国家税款,在未发生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重庆某商贸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69万余元,抵扣国家税款39万余元。
目前,汉中警方依法对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嫌疑人杜某某和江某分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华商报记者 周金柱 通讯员鲁森林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