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安市委组织部、市委网信办、市金融办、延安银保监分局、市信用管理办公室五部门联合发文,对全市公职人员及其配偶不良贷款进行清理。
文件指出,清理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民主党派、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及配偶,对在金融机构有逾期未偿还的贷款、逾期未结清的信用卡透支、已逾期未清偿的担保贷款本息进行限期清理。
文件指出,要以此次专项清理工作为契机,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对在规定期限内既不还清贷款本息,又不与债权机构签订还款协议的公职人员,将此项不良记录列入诚信档案。属于市委管理的干部,在未还清不良贷款之前,对拟提拔使用的干部取消任用(聘用)资格,对在职人员禁止调动、取消评优评先等资格,对新招录人员取消其录用(聘用)资格;属于县(区)委、市直各部门单位管理的干部,所属单位要参照市委有关纪律对其作出相应处理,并继续督促其偿还不良贷款。对清理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或约谈。
华商记者 贺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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