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陕西省妇女联合会联合作出关于对全省“十佳女法官”进行表彰的决定,商洛市商南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贾珍亚是受到表彰的十名女法官之一,并被记个人二等功。
贾珍亚同志自1992年调入法院工作以来,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现任商南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长期以来,该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甘于奉献,在审判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绩,先后荣获“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女法官”、“全省涉军维权工作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她的先进事迹曾被《西部法制报》《商洛审判》《金丝峡周报》《商南人》等刊物刊登。
贾珍亚同志长期扎根基层、辛勤工作,近三年来,累计参与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00余件,其中她个人办理案件421余件,年均结案140余件,调撤率达75%以上,办案数量及质效、绩效考核在全院名列前茅。多年来,她致力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留守儿童的“法官妈妈”、是女性当事人的“知心法官”、也是当地老百姓眼里的“乡村法官”,她善调慎判、司法为民,用责任和担当诠释了一名女法官的为民情怀,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华商记者程娟 通讯员 侯向锋 张萍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