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37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与绥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文化广场联合举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绥德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活动,专门制作了展板和宣传资料,现场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10余人次,通过本次活动大力宣传了检察机关的民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绥德县人民检察院民行部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公益诉讼和扫黑除恶工作的群众知晓度还不够高,线索来源也不够多元化,因此更需要努力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来源,进一步加强和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才能形成司法为民、保护公益的合力,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更好的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华商记者 杨虎元 通讯员 王宇翔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