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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3日-14日进行

时间:2019-04-04

为了确保在宝鸡市参加自考考生考试顺利,新生准考证已经制作完成,请考生持身份证在自考报名确认点领取;老生准考证如有丢失,可直接到宝鸡市考试管理中心自考社考科办理;登录自考报名系统阅读相关条款,打印《考试通知单》。

  本次自学考试考点设置在新建路中学,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入场应考。请考生尽量提前出门,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按时应考。

  进入考点、考场时,考生应主动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积极配合并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禁止携带任何文字资料、手机、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电子存储设备以及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要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参与作弊,自觉抵制网上、短信或微信朋友圈中散布的真题、真答案的广告,以免上当受骗。

  严格按试题要求填涂和答题。错误填涂、在规定范围外答题,将影响评卷和自己的成绩。请考生按要求逐项完整填写笔记确认卡上所有信息,如有遗漏本科考试成绩为“零”。

  提醒考生,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以考点发出的考试信号为准。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并依次退出考场,等监考收取、整理完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离开后,方可入场拿取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物品。考生离场时禁止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违规处理。

  并且考试整个实施过程都有视频监控录像,希望所有考生自尊、自强、自信,放弃侥幸,诚信应考,公平竞争。

  华商记者 张甜甜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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