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8日上午10时,咸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DNA室庞警官、祁警官与咸阳市救助管理站负责业务工作人员联系,协调核查一起车祸死者杨某(化名)的具体信息。因为DNA比对显示杨某曾在咸阳市救助管理站接受过救助。
咸阳市救助管理站接到电话之后立即在救助系统内查询出杨某的详细信息及联系人,经查杨某为咸阳市郊县人,2013年12月4日被救助入站,2016年3月随其它23名滞站人员共同做过DNA信息采集,其DNA信息已入库。2016年12月27日杨某家属找到并被接回。咸阳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将其家属联系方式告知咸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DNA室,使泾阳县交警部门办案同志及时与其家属取得了联系。
经了解,杨某是2018年12月13日在泾阳县关中环线桥底段独自行走时遭遇车祸,抢救无效死亡,泾阳县交警部门张贴寻尸启事寻找无果,方才抱着一丝希望进行DNA采集比对。恰好比对出杨某在咸阳市救助管理站滞留期间采集DNA信息相同。救助信息的共享,让泾阳县交警部门的“无名尸”之案有了结果,现泾阳交警部门正与肇事方和死者家属协调赔偿事宜。华商报实习记者狄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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