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 被市局表彰为人民满意民警;
2006年5月 被省公安厅表彰为人民满意民警;
2007年1月 荣立三等功;
2016年1月 荣立三等功。
张小林,男,现年42岁,中共党员,汉族,现任永寿县公安局常宁派出所所长,二级警督警衔。该同志先后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民警、全市人民满意民警、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多次被县局评为先进个人、优秀科所队长。
张小林同志1999年进入公安队伍,先后在治安大队、城关派出所、永平派出所、常宁派出所任职,从一名普通新警成长为一名优秀所长,多年来他以一颗赤诚的心诠释了一个人民警察的定义,作为一名基层派出所民警,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在平凡的岗位上,他把做群众工作当作快乐的事,坚持用心做好每一件看似平凡而琐碎的工作。
勤于思考 不断摸索 炼就了一手过硬的执法本领
张小林同志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强烈的责任心履行职责,积极开拓、锐意进取,是永寿公安工作上的排头兵。真正做到了依法行政,依法办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成绩突出,服务群众全心全意。他认真钻研业务知识,在法律、法规的应用、法律文书的制作,办案技巧等方面具备了较高的业务水平。他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对待工作总是精益求精,力争上游。他事事从我做起,事无巨细,亲自抓,带头干,每项工作都走在全局的前列。他带领同志认真学习业务,努力提高公安执法的工作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水平。
权为民所用 利为民所谋
“公生名,廉生威”,作为一名公安执法一线的民警,遇到的诱惑多,面临的挑战大,但张小林同志始终能把握自己,抵制诱惑,战胜挑战,保持廉洁,做到吃请不到,送礼不要。
对于在一线的民警来说,执法干事业与廉洁就像并蒂莲一样密不可分。由于身处查办案件的一线,执法中经常要面对金钱关、人情关的考验。张小林同志在从事执法工作中严格做到秉公办案、不徇私情,遵守党纪国法,从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更没有假公济私和吃、拿、卡、要、报等行为。够处理的,坚决处理,毫不留情,绝不降格处理;不能处理的,决不处理,不论来自何方压力。
今年2月,在办理一起伤害案件中,他就拒收当事人送来的几千元钱,并公平公正的处理了此案。又如,面对他自己家族长辈的说情,他不为所动,将因殴打他人的亲属送进了拘留所。在执法中,他始终坚持一个信念: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一名执法工作者,依法办事,廉洁奉公是神圣的职责。
抓好岗位练兵关 提高执法质量
“不会的就学,不懂的就虚心请教。”张小林同志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一有空闲时间就请教其他民警,学习破案技能和执法经验。同时,他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执法尖兵的作用,主动向领导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他狠抓民警业务素质提高。业务不精是执法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他意识到加强业务学习是提高执法水平的关键。他提出一个口号:把派出所办成一个学校,民警要甘做小学生。他将自己房子作“学习阅览室”,将各种业务书籍、法律法规统一摆放,制定出全年学习计划,具体到每月、每周。不管有多忙,不论遇到什么事,全所民警都雷打不动的进行学习。实行一案一评、一案一析,总结经验教训,通过此举,民警学习积极性大增。目前该所民警均能独挡一面,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抓好思想政治关 端正执法理念
张小林同志在严格执法办案的同时,坚持用人民满意作为指导执法工作的方向、衡量执法工作的标准。 他在单位民警中开展“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讨论活动,教育民警,要视人民为父母,视群众为兄弟,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他说,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立警的根基、执法的准则、力量的源泉,是全部公安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生命线。刀把子不应重打击、轻保护,重管理、轻服务,重实体、轻程序;以偏盖全,用特殊取代一般,忽略了绝大多数群众是奉公守法的,少数公民的违法行为仍属人民内部矛盾,并不具有对抗性。他要求大家不能在执法中把服务、依靠对象当作专政和排斥对象,要将人性执法贯穿公安执法工作的全过程。
强防控降发案 心系群众保平安
派出所长肩负着保一方平安的重任,在工作中,张小林同志着力抓好治安防范和整治。依法快速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基层派出所侦查破案的主业始终不能丢,他带领民警重拳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特别是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小案。如去年连续侦破的三起摩托车被盗案、手机店被盗案以及今年侦破的马恒恒系列流窜盗窃案,提高了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张小林同志带领全所民警,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调解一些 “ 小纠纷 ” ,办一些 “ 小事情 ” ,处理一些 “ 小案件 ” ,消除一些 “ 小隐患 ”,解决一些 “ 小问题 ”,循序渐进,春风化雨,润物细无声,从一点一滴中温暖百姓的心。人生有限,而奉献无止。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上,他总是一丝不苟,脚踏实地地履行着一名公安民警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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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