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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榆林盗掘900多公斤“龙骨” 12人被刑事拘留

时间:2019-04-27

  3月17日至4月1日,犯罪嫌疑人杨某等12人在榆林市榆阳区麻黄梁镇段家湾村盗掘“龙骨”900余公斤准备出卖后所有人平分犯罪所得。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在市局刑警支队的直接指挥下,于4月1日成功侦破杨某等人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案,将12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2019年4月1日,榆阳分局接市局刑警支队指令,要求对一起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案进行侦办。接到指令后,刘耀副局长、刘生玉大队长迅速安排刑警二中队展开案件侦查工作。当日下午,民警在榆阳区麻黄梁镇段家湾村将正在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杨飞等12人抓获,并当场缴获“龙骨”900余公斤。

  4月18日,民警前往西安,委托西北大学地质学系对查获的盗掘物进行鉴定,鉴定其是何种动物化石,是否具有保护、科学研究价值。4月22日,经有关部门鉴定,杨某等人盗掘的“龙骨”系古脊椎动物化石,属于新近纪中国北方常见的三趾马动物群种类,包括羚羊、三趾马、似大唇犀等,该化石具有保护和科学研究价值。

  经查,2019年3月17日,犯罪嫌疑人杨某(男,30岁,)伙同他人欲在麻黄梁镇段家湾村挖掘“龙骨”,约定出卖后所有人平分犯罪所得。3月17日至4月1日,犯罪嫌疑人杨某等人在麻黄梁镇段家湾村盗掘“龙骨”900余公斤,后被民警及时查获。

  目前,杨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分局刑事拘留,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华商记者 杨虎元 通讯员 艾绍辉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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