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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砍刀等器械 榆林5男子组团抢劫1020元

时间:2019-05-08

  “在榆林新建南路有一个人好像是网逃人员,请求出警。”自从今年榆林市扫黑除恶行动开始以后,榆阳公安巡特警大队行动中队民警深入基层,摸排线索,2019年5月5日接到线人举报,经过几个小时的蹲守,以及对过往车辆的车牌号比对,最后在湖滨南路一酒店门口将犯罪嫌疑人抓捕。

  民警立即将该男子带回巡特警大队行动中队,经过核查比对,并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此人叫李某(男,榆阳区小纪汗镇人),于2018年12月18日19时许,伙同犯罪嫌疑人葛某(男,17岁,子洲县何家集镇人)赵某(男,16岁,榆阳区鱼河峁镇人)为首的五个人持刀抢劫他人1020元。

  据受害人称,他们在榆林客运北站吃饭时,葛某、赵某等五人来到榆林汽车北站附近,以被害人王某曾骂过嫌疑人为由,对柳某、王某等人拳打脚踢,随后又持刀强行将4名被害人劫持到榆林东沙森林公园附近,再次对四名被害人进行殴打恐吓,在暴力胁迫下,犯罪嫌疑人通过手机微信转账的方式抢劫被害人王某1020元,作案后犯罪嫌疑人迅速逃离现场,后除李某外的其余四人全部归案,李某被榆阳分局列为在逃人员。

  5月6日,经请示汇报后,该案件移交立案单位榆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五中队作进一步调查。华商报记者 杨虎元 通讯员 李亮

编辑:王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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