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王姓男子醉酒驾驶途中,感到头晕,遂将车停在路中央,开着大灯,睡着了。经检测王姓男子(乙醇含量为258㎎/100ml)且“准驾不符”,竟称“没犯法”!
4月22日晚上9点左右,王某民下班后喝了一小瓶白酒在家中休息,大约晚上11点左右,8岁女儿要吃饭,王某民便开车到街上买饭,返回途中行至群生电厂路口时,感到头晕,把车停放在路中央,然后就睡着了。
澄城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夜查交警发现后,这才将王某民叫醒并将车辆一起转移到路边,因王某民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民警让王某民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酒精含量检测,在王某民不配合民警检测时,随即进行抽血检验。
经渭南市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对其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258.43㎎/100ml,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此外王某民还存在“准驾不符”交通违法行为。面临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
目前,对王某民已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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