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华州区水务局有退休职工反映,2014年华州区水务局为改善职工居住环境,对24户职工房屋进行拆迁,并与其中16户职工签订置换补偿协议,后因多种原因置换补偿变货币补偿,但货币补偿一直未落实。5月6日,华商报-二三里对此事做了相关报道。
5月17日,华州区水务局回复,《华商报》报道后,华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方案。现决定对16户职工仍采取置换补偿方式,先筹措80万元用于16户职工的房屋登记押金和过渡费(其中每户房屋登记押金4万元,2019年过渡费1万元)。
之后将16户职工的房源在“区水务局职工家属楼改造项目”中予以登记,先行办理备案手续和后续网签,避免职工所购房屋与在售房屋发生冲突。对开发商提出的16户置换房屋购房款问题,相关部门会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确保16户职工能够顺利拿到住房。
华商记者 唐保虎
编辑:二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