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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岐山县原县委书记何宏年决定逮捕

时间:2019-05-18

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原县委书记何宏年(正处级)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渭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何宏年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LKK)

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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