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17时许,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警称541国道167公里+600米处,一男子驾驶摩托车摔倒在路边,请求处理。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赶往事故现场,发现一辆号牌为陕GJZ***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倒在路边,而驾驶员居然脱了鞋子将脚放在车上正呼呼大睡,让民警哭笑不得。
因担心男子安危,民警上前将其叫醒,发现驾驶员身上充斥着浓烈的酒味,民警现场对驾驶员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试结果让人大吃一惊,其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43mg/100ml。民警将其带到县医院进行了血液提取,经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该男子体内酒量含量为178.8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驾驶员祁某某(男,50岁)当天喝完酒后昏昏沉沉骑车由县城方向驶往蔺河镇方向,车辆行至四坪村天海加油站门口前摔倒在地。此时,酒劲上来了,睡意瞬间爆满,他便索性就地睡着了,直至民警赶赴现场才把他弄醒。
邱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目前该案件正在刑事立案侦查中。
华商记者 张建全 通讯员 翁玲 邱潇 宋海峰
编辑:二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