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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被诬陷干部正名撑腰 岚皋澄清“正名”6起不实反映

时间:2019-05-21

近日,华商报-二三里记者从岚皋县纪委监委获悉,2018年以来,岚皋县纪委监委注重在做实日常监督、合理容错纠错、强化澄清保护等方面下功夫,帮助干部打好“预防针”,为被诬陷干部正名撑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最大限度激发和保护干部大胆干事、履职担当的积极性。

做实日常监督,让小问题早治。在运用“第一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上下足功夫,把对干部的教育感化和警示提醒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广泛开展以新《条例》和监察法为重点的学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网站、微信、手机短信、廉政公共传播平台“四位一体”的廉政宣传平台,定期推送党规党纪相关知识和廉政纪律要求,进行常态化教育。同时,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起到教育、保护、挽救干部的目的。2018年以来,运用谈话函询、通报批评等“第一种形态” 处理党员干部290人。

合理容错纠错,为担当者撑腰。自2016年3月起就在全省率先尝试推行了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对单位或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主导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推进改革创新五类重点工作中,出现失误或轻微违纪,本应给予问责追究或党政纪处分,但因具备责任豁免条件的,对其从轻、减轻甚至免予问责或处分,消除党员干部工作后顾之忧,充分激发各级干部勇于担责、大胆创新、放手干事的积极性、主动性。2018年以来,共对17名责任人实行了容错纠错。

注重澄清保护,还无责者清白。坚持激浊扬清,保护干部声誉,既严惩腐败,又及时对反映失实的问题澄清是非。干部认为受到诬陷诽谤、炒作报复的,可直接向县委、县政府或县纪委监委提出调查保护申请。县纪委监委可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或实际工作需要,直接启动保护调查程序,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并做出评价结论,在所在单位或一定范围进行通报反馈、澄清真相,消除事件负面影响,还无责者清白,解除扶贫干部后顾之忧。2018年以来,共为6起不实问题反映进行澄清“正名”。

华商记者 张建全

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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