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17时,官池中队执勤民警在官池街道十字口清理路边占道行为,张某恺饮酒后经过官池街道时看到民警正在执勤,逐无事生非,以其身子宽,走路需要空间大,警车阻挡其正常行路为由,要求民警及警车为其让路。
民警对其劝说时张某恺又无故对民警进行谩骂,纠缠长达10分钟之久,致使正当的执法执勤工作无法进行,且引起大量群众围观,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民警打“110”报警,官池派出所出警,将张某恺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处理,经调查询问,张某恺对其实施阻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情节严重。
大荔县公安局官池派出所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张某恺十日拘留,并处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L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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