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14点00分,延川县消防大队接到延安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派警称:延川县永坪镇明珠宾馆附近一面馆厨房起火。接警后,中队迅速出动1辆水罐消防车7名指战员赶往现场。
由于事故现场距离县城较远,结合周围消防力量分布,延川中队第一时间调派永坪炼油厂企业消防队赶往现场。
14时20分,永坪企业队到场后发现起火部位位于饭馆后部,火势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且已经蔓延至隔壁饭馆厨房和后面调料店,导致两家店铺不同程度受损,具体起火原因不明。
14时38分,延川中队指战员到达现场,经询问永坪企业消防队得知,起火厨房里有一个液化气罐,且已被大火覆盖,现场比较危险。
随即,中队指挥员下达作战指令,将现场人员分为三组;一组负责对明火进行扑灭;一组负责对液化气罐进行降温,同时带队干部将液化气罐转移到安全区域,防止发生危险;另一组负责警戒及疏散现场群众。经过近一个半小时的紧张处置,明火被扑灭。
随后,中队指挥员组织特勤组对起火饭店进行破拆并仔细检查,确定现场无复燃可能及危险后,出警人员收整器材返回。此次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华商记者 贺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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