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蜀黍常讲的一句话:文明交通从日常安全出行做起。但是,部分交通参与者、驾驶员,为了自己的方便,视交通安全为儿戏,不顾及别人的出行安全,总在公路上上演“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把戏。
5月17日11时20分,安塞交警大队事故值班室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安塞区化子坪镇刘家湾村路段,一辆甘M5L**8号轻型普通货车与一辆陕A92**1正面相撞,致车辆受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安塞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迅速出警处置。
到达事故现场后,通过现场调查得知,驾驶员王某驾驶甘M5L**8号轻型普通货车由安塞区化子坪镇刘家湾村驶往化子坪镇街道时,与向相行驶的冯某驾驶的陕A92**1号车相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路段属于乡镇村级砂砾路面,坡陡弯急,路面狭窄,驾驶员王某驾驶甘M5L**8号轻型普通货车由上坡下行时,未礼让正在驾车上坡行驶的冯某驾驶的陕A92**1号车,致使两车发生正面相撞,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驾驶人王某驾驶机动车在狭窄的坡路上行驶,未礼让正在上坡行驶的机动车先行,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违反了相关规定。按照规定,驾驶人王某应负此事故全部责任,冯某无责任。来源:延安交警支队
(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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