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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取粮食直补款、监督工作失职……城固四名干部受处分

时间:2019-05-26

日前,城固县纪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三合镇铁路村党支部书记熊志成、原村委会主任黄德财虚报套取粮食直补款问题。2007年底,为解决铁路村历史遗留债务,时任三合镇铁路村党支部书记熊志成与原村委会主任黄德财商议,将该村集体24.83亩土地计入熊志成个人名下并纳入粮食直补范围。2008年至2014年,熊志成先后领取该村集体24.38亩土地共7个年度的粮食直补款10760.92元,其中5474.23元交村集体入账,剩余5286.69由熊志成个人保管。2019年3月15日,县纪委分别给予熊志成和黄德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桔园镇张家窑村监委主任周建珠违规评定低保对象并二次分配低保金等问题。2009年至2017年,张家窑村违反低保评定对象及资金发放规定,从群众处收回部分低保资金649316.24元,由周建珠等村干部重新分配发放给困难群众486900元,用于村集体开支122540元;2017年5月,张家窑村从6户贫困户处收回产业发展补助款共计1.5万元,该款用于修建村委会支出。周建珠同志履行村务监督工作失职,2019年3月20日,县纪委给予周建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五堵镇郑家坝村扶贫互助合作社资金长期沉淀于互助合作社账户中的问题。2017年7月14日,五堵镇郑家坝村61户贫困户入股4.3万元成立了扶贫合作社,2017年8月25日,扶贫互助合作社又争取到县上财政涉农资金20万元,该资金于2017年9月29日到账后,扶贫互助合作社共有资金24.3万元,长期沉淀于村互助合作社账户中,没有运行发生效益。郑元强身为该村党支部书记、扶贫互助合作社理事长,在扶贫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造成扶贫资金长期沉淀账上,损害了贫困户利益。2019年4月2日,五堵镇党委给予郑元强党内警告处分。

4、龙头镇新华村党支部委员、调解主任陈志成违反脱贫攻坚工作纪律问题。 2019年1月以来,陈志成同志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帮扶工作职责,未按照县脱贫办《关于印发<城固县春节前后开展“一补两送一议”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全镇“一补两送一议”培训会要求开展入户走访,帮扶工作流于形式,违反脱贫攻坚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4月19日,龙头镇党委给予陈志成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定信心,自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镜,引以为戒,落实好脱贫攻坚任务,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好监督作用,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做到精准监督、精准惩处、精准施治,当好脱贫攻坚的“督战队”,做好落实政治责任的“助推器”,以更加有力有效的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来源:城固发布

(二三里编辑 WT)

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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