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酒能壮胆”,总有些人酒后以为自己能上天,一男子酗酒滋事殴打出租车司机还强抢车辆醉驾肇事,他用酒后“壮胆”来挑战法律,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2018年8月30日23时许,男子丁某杰醉酒后从汉滨区东关夜市乘坐出租车回家。当出租车行驶至城区南环干道某路段时,丁某杰无故对出租车驾驶员进行殴打,驾驶员下车逃离现场后,随即拨打110报警求助。期间丁某杰又驾驶出租车向前行驶100米后发生单方交通事故。
接警以后,汉滨公安分局城郊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丁某杰予以控制,开展现场勘查取证工作,并将丁某杰带至安康市中医院进行血液提取,后经检测显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88.7毫克/100毫升,属于严重醉酒驾驶。2018年10月12日,违法行为人丁某杰因寻衅滋事被汉滨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其涉嫌危险驾驶的犯罪事实移交交警部门处理。
经分局交警大队审讯,丁某杰对其醉酒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确定犯罪嫌疑人丁某杰涉嫌危险驾驶罪,将案件移交检察院起诉,2019年4月16日,丁某杰被法院判决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刑事处罚。
华商记者 张建全
编辑:二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