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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还敢上路?澄城交警曝光两名“无证”司机 看看都有谁

时间:2019-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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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韩鹏辉(男 27岁 澄城县赵庄镇人)5月30日23:08分许,无证驾驶陕E0L558号小型汽车,行至万泉街九路南北城区一中队查处,经调查,韩鹏辉不思悔改,2017年曾无证驾驶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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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张嫚婷(女 24 岁 澄城县冯原镇人)5月31日13:20分许,无证驾驶陕E1412k小型汽车,行至202省道13公里处,被冯原中队查处。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警提示】:

切勿“无证”驾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驾驶人员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其危害主要有:一是扰乱道路交通秩序。二是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二三里编辑 TBH)

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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