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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一村支书带领儿子强揽工程 村霸父子三人同堂受审被判有罪

时间:2019-06-01

日前,由旬阳县公安局侦办的以老龙沟村原村支部书记李某山为首的3人家族恶势力团伙案件,在旬阳县法院公开宣判,村霸李某山与两儿子同堂受审被判有罪。

2018年9月,旬阳县公安局接白柳镇老龙沟村多名村民举报,老龙沟村原支部书记李某山及其两个儿子在该村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强揽工程、破坏基层选举等多项问题。

接报后,旬阳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李某山等人以涉嫌强迫交易立案侦查。同年9月8日,李某山的大儿子李某勋被旬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9日,李某山被旬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同年10月19日,外逃的李某山的二儿子李某康迫于强大的压力走投无路,主动投案。

经旬阳警方侦查查明:2013年,旬阳县在白柳镇老龙沟村修建的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时任村支书的李某山为了达到承揽该项目多个具体工程目的,伙同其子李某康、李某勋以殴打、威胁竞争对手等暴力手段和封堵路口、阻挡车辆等“软暴力”手段,强揽旬阳县污水处理厂多个项目,并强行索要高价,非法获利50余万元。

同时。父子三人还多次无故殴打他人、阻拦他人拉运混合料、污泥及机械设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9年5月27日,旬阳县法院公开宣判了李某山、李某康、李某勋父子三强迫交易一案。根据李某山等人在案件中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旬阳县法院依法对主犯李某山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万元;李某康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从犯李某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三人在强迫交易中的违法所得的五十余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据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旬阳县公安局先后成功破获了何欢涉黑组织案、李传新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共破获涉黑涉恶案件95起,刑事拘留191人,批准逮捕100人,移送起诉100人,打掉涉黑组织1个7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10人、恶势力团伙4个13人,查封、扣押、冻结黑恶势力涉案资产2000余万元。全县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刑事、治安、可防性案件大幅下降。

华商报记者 王培民

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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