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上午,华商报-二三里从榆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为了给广大考生在高考、中考期间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市区开展为期近一个月的环境噪声污染集中整治工作。具体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格禁止建筑施工噪声干扰考生学习、休息,禁止夜间建筑施工。居民聚居区域和学校附近的其他单位产生的噪声也按此要求执行。
二、禁止餐饮业及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干扰考生学习、休息,居民较为集中的区域和学校附近,在早晨6时前、中午12时至15时、晚上22时以后,停止一切产生噪声的经营活动。
三、禁止在市区考点周边及居民集中居住区域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和商业宣传活动。
四、接受考生集中住宿的宾馆周边的娱乐场所,在考试期间应停业。其余的娱乐场所、集市及室内外装修在考试期间也不得产生噪声,干扰考生学习和影响考生休息。
五、在高考、中考考试当天,考点周边1000米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停止可能产生噪声、影响考生考试的活动,停止使用可能产生噪声的装置和设备,建筑施工企业昼夜禁止施工。
六、榆林市高考考点及时间安排是:6月7日、8日为统一高考时间,考点有榆林第一中学,苏州中学,榆林市第七中学。
市执法局:0912-3526633
(LKK)
编辑:二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