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华商报-二三里从天汉清风网站了解到,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勉县纪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新铺镇漩水坪村原党支部书记、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会长向兵,村委会副主任青见宝,村党支部委员杨进芝违反扶贫互助资金协会有关规定向协会申请并分别获得2万元贴息贷款。经2019年4月12日新铺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向兵、青见宝、杨进芝党内警告处分。
2、新街子国土所干部解跃华在2017年7月至2018年10月期间的入户帮扶工作中,未按照上级要求做到按时按要求到帮扶户家中开展帮扶走访活动,没有认真按要求填写精准帮扶纪实资料簿,未严格履行帮扶责任人职责,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经2019年3月7日勉县国土资源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解跃华警告处分。
3、勉县种子管理站副站长王彦明在任新铺镇菜坝沟村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期间,不能严格遵守驻村工作纪律、不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随意脱岗,违反了脱贫攻坚驻村工作有关规定。经2019年3月22日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彦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张家河镇张家河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原监事长黄玉安,在审批扶贫互助资金协会贷款时把关不严,违反协会章程规定发放贷款,而且在该贷款逾期后,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催收,造成互助资金运行存在重大风险。经2019年4月15日张家河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黄玉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精准监督,精准执纪,严肃问责,紧紧盯住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保驾护航。来源:勉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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