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感谢徐法官,你们帮我讨回了血汗钱,这个端午节过得也舒心了!”6月6日上午,延安市宝塔区的唐女士与丈夫一道,将一面镌刻着“公正执法,清廉为民”的锦旗,送到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法院执行局法官徐伟手中。
2014年11月,被执行人孙某某因承接桐柏县某工程建设项目,向唐女士借款53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到期连本带息一次性付清。借款到期后,唐女士多次追要欠款,孙某某仅给付1000元,下欠借款52.9万元未予偿还。
无奈之下,唐女士将孙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2017年8月,法院经开庭审理,判决被告孙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唐女士借款52.9万元。
判决生效后,孙某某拒不履行。2018年8月,唐女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孙某某拒不报告财产,躲避执行,承办法官将其列入失信、限消名单,并冻结其账户。
经法院查控,查明孙某某名下有金融理财产品,银行账户有来往交易,属于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但抗拒执行,逃避执行。2019年1月,桐柏县法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孙某某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2019年2月,申请人唐女士向桐柏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立案后,由于孙某某外逃,遂对其进行了网上通缉。4月24日,孙某某在商丘火车站被抓获,桐柏法院执行局获悉后,第一时间将其押解回桐柏,关押至看守所。
孙某某被关押后,认识到问题严重性,其家属积极主动和申请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到位,这才出现开头的一幕。来源:天平桐柏
(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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