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有云: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近日,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大河坎刑警队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和不懈的努力,成功规劝因涉嫌抢劫罪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投案自首。
2017年犯罪嫌疑人刘某伙同其他犯罪嫌疑人在汉台区一酒店内预谋抢劫两名受害人陈某和肖某,并进行了分工安排。随即犯罪嫌疑人杜某和李某等人在南郑区一酒店内对两名受害人实施了抢劫,其中受害人陈某被犯罪嫌疑人杜某砍伤,受害人陈某和肖某共被抢劫35000元,另外二人被逼迫打下7万元和3万元欠条。
案发后,大河坎刑警队刑警队立即立案侦查,先后将杜某、李某等犯罪嫌疑人抓获,2018年办案民警将该案依法移送起诉,2019年南郑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依法作出判决。
期间,犯罪嫌疑人刘某仍然在逃,办案民警通过调查,对犯罪嫌疑人刘某的社会关系、藏身地点等多次进行梳理排查,怀疑刘某家人极有可能隐匿犯罪嫌疑人的行踪,民警多次耐心上门规劝,讲法律讲政策。最终刘某到大河坎刑警队投案自首,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来源:南郑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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