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前后,被告人苏某某为了给自己置办寿木,携带手锯在黄龙县白马滩国有生态林场80林班7小班盗伐柏树13棵,截成原木13节后扛回家中,随后又拉到解板厂解成板材备用。
2018年6月20日至24日,被告人苏某某携带手锯先后在黄龙县白马滩国有生态林场80林班7小班盗伐柏树 8 棵,截成原木10节,卖给韩城市板桥镇王村村民郭某某,得赃款500元。
黄龙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盗伐林木罪判处苏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扣押的木材变价款、赃款人民币2000元、手锯2把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黄龙县地处全国八大防护林区之一黄土高原防护林区,森林资源丰富,其中侧柏树因木质软硬适中、细致有香气,适宜用作建筑、家具和细手工而成为盗伐者喜爱的树种。但无序过度开采森林资源,将逐渐造成水土流失、土壤沙化、极端天气频发等恶果。本案中,被告人先是出于自用目的盗伐国有林场多颗柏树,后又以牟利目的再次进行盗伐,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综合案情对被告人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的刑罚,并对案件审理进行了网络直播,不仅对被告人起到了惩处教育的作用,也向社会进行了警示宣传。(来源:延安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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