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晚上10点左右,汉中市交警一大队三中队民警执勤时发现一辆自卸低速货车形迹可疑,刻意躲避交警临检,随即上前查看,因驾驶员童某无法提供有效驾驶证、行驶证,民警将其带回中队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公安网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发现,驾驶员童某持C1证,而其驾驶的自卸低速货车与行驶证上的车辆大架号、发动机号、外形不符,已经构成非法使用他人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
据童某交代,该车是2019年3月份在西乡县买的二手车,号牌也是从他人处购得。目前,中队已将车牌依法收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童某因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对其处3000元罚款和驾驶证记扣12分的处罚。汉中站记者刘伟锋 通讯员张桓杨优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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