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渭南市临渭区法院公开宣判了被告人严卫民、杨天育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
被告人严卫民伙同杨天育、李萌(已上网追逃)、辛岭(另案处理)于2017年3月至2018年8月期间,先后多次以渭南当代网记者的虚假身份,采用曝光、言语威胁等手段对医院、游戏厅等进行敲诈勒索,案值达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严卫民于两年之内,伙同他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符合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征,应认定其为恶势力违法犯罪组织的重要成员,被告人杨天育参与了恶势力组织犯罪,依法均应从重处罚。
同时二被告人均系累犯,故法院依法对被告严卫民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对被告人杨天育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对被告人严卫民违法所得5000元、被告人杨天育违法所得1000元依法追缴后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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